王青委员、胡亚萍委员:景区“垃圾病”得治一治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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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委员、胡亚萍委员:景区“垃圾病”得治一治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叶毅 郑锐   字号:[][][]

据联谊报    清明小长假刚过,许多游客觉得景区人太多,高速路太堵,玩得有点累。但看着部分景区里面堆成山的垃圾,最辛苦的恐怕是环卫工人。节假日后,部分景区垃圾遍地的新闻屡见不鲜。省政协委员、省质量监督局质量处处长王青认为,减少这一现象,提升游客自身素质固然重要,合理设置部分景区垃圾箱,让游客们更加方便文明地扔垃圾也应该引起重视。

拿着瓜皮垃圾,在景区里面走半天,却没找到垃圾箱,这样的情况也许你也遇到过。据了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明确,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商业、金融街道是50100米,主干路、次干路是100200米,支路是200400米。

“这一标准太过单一。”王青分析,在实际布点中,受经费制约,各地垃圾箱间距设置一般按照最大值布点,可能会造成“垃圾丢弃难”现象,标准应充分考虑到人流量、垃圾峰值和清洁周期的因素。试想,在景区支路上,在比肩接踵的人群中拿着垃圾走400米,部分“意志不坚定”的游客就可能随手扔了。为此王青呼吁,要细化垃圾箱间距设置标准,如每小时人流量在1000以上的,间距可设置为2030米,依次类推。

现在景区的垃圾箱,基本有黄绿或者红绿两三种颜色,以可回收及不可回收分类。对此,省政协委员、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胡亚萍和九三学社社员、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海滨认为,部分景区的分类垃圾箱未根据实际体现分类的需求。大部分景区将垃圾箱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种并11配置,但实际上景区里面的垃圾大多为可回收垃圾,客观上造成了垃圾箱不足与闲置并存的尴尬现象。如北京市城管委数据显示,2016年国庆节,天安门地区收运的48吨垃圾中可回收的垃圾为32吨,其他垃圾16吨。为此,他们建议,应提倡各地特别是商业街、景区等人流量多的地方,在设置垃圾箱时,要根据不同区域类型,合理分类垃圾箱配置比例。如居民区可回收、厨余和其他垃圾箱的比例可为111;学校、写字楼等可采取211,景区应适当增加可回收垃圾箱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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