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平委员: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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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勇平委员: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据联谊报    我省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具有市场起步早、产业配套好等优势,目前累计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已超过4万辆,杭州市电动汽车保有量最多,约35000辆,约占全省总量的90%,仅次于上海、北京,列全国试点城市第三位。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配套设施是一个基本保障和前提条件。只有当充电站和充电桩像加油站一样普及,电动汽车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主要问题

充电站(桩)选址落点困难。由于绝大部分充电设施必须建在地面上,而城市和高速公路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的土地非常紧张,缺少规划,没有足够的政策和法规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落点非常困难。

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待加强。目前,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充电设施发展较快,数量较多。但是,建设标准、运营管理方式和标准各不相同,不兼容情况普遍存在,难以协同发展和高效利用。而且,信息公开和对称度严重不足,容易造成市场混乱,资源浪费。充电桩投资企业对电力使用安全观念不强,私拉乱接情况较多,配电容量不足和安全管理跟不上的情况较为普遍,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存在潜在供电和用电安全事故风险。

充电设施不足与闲置的情况并存。总体上,充电设施利用率偏低,投资回报困难。以省电力公司为例,已经累计建成充电桩2752个,在杭州市核心区已经达到2公里充电服务半径,截至2016年底,全年开展快充服务31.5万次,充电量510.5万千瓦时,平均每个充电桩消费电量约1850千瓦时,去除购电成本、财务和人工费用等,基本无利可图,普遍亏损。

充电桩与电动汽车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影响充电桩有效使用和电动汽车便捷充电。由于充电桩信息公开不够充分,不能使电动汽车和充电桩相关需求信息互通,不能充分挖掘充电桩资源的高效利用,也影响电动汽车运营效率。

相关建议

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实《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实现“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一要由各级地方政府在省级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充电设施属地发展规划,并与省规划有机衔接。二要简化投资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实行备案或登记制。三要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在安排建设用地时应充分考虑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包括相关配电设施建设用地。鼓励各社会或单位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设施。四要由政府牵头,加强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中实行统一标准及准入条件。五是省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及时研究与解决充电设施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PPP等方式,鼓励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社会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在目前已经形成的多种投资主体格局下,进一步强化以PPP模式建设充电设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支持对充电桩建设项目融资。鼓励租赁企业开展充电设施租赁业务,利用各种资本助推充电设施建设。可以由省电力公司为主,各其他投资方参与的PPP方式对全省充电设施进行投资建设与管理。

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智慧充电服务网络运营管理系统。这一系统的建成将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充电服务网络信息互通,为电动汽车和建设充电设施提供决策支持,实现车位智能管理和预约充电,提高充电便捷性和设施利用率,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营成本,大大增强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等。

积极组建省内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突破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加大对电池的研发力度,特别是要把锂电池作为技术突破的重中之重,着力突破电池成组应用技术,提高电池储能水平、使用寿命和性能一致性,降低电池成本,以减轻充电设施建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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