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敏委员:制度化执行危旧房改造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正文内容
陈智敏委员:制度化执行危旧房改造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5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危旧房改造要制度化。危房界定有明确标准,在执行时不应加入太多感情因素,该拆的要毫不犹豫拆了重建,拆后重建的面积、补偿等,要通过制度明了。用专业的眼光来看,危旧房修建价格超过重建一半的话,就不值得维修,这也应该有个标准,通过制度来制约这一点。当然如果是文物,那就毫不犹豫,哪怕是危房,拆了重建也要把它恢复。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