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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浙江省委会: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发展力度补齐科技创新短板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据联谊报    科技创新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关键,科技金融则是科技创新的强大支撑和推动力。我省在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相关配套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应借《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发布的重大政策机遇,立足我省金融综合改革和科技金融结合国家试点的政策优势,补齐科技金融发展短板。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间接金融扶持少。科技型企业大多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间接融资难问题非常突出,轻资产的科技企业很少能够提供足值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抵押担保贷款。

直接融资渠道窄。由于资本市场要求较高,当前大多数中小科技型企业都存在直接融资渠道不足的问题,新三板挂牌上市的科技企业数量有限且融资额小,几乎没有中小型科技企业实现私募债的融资。

科技保险发展慢。目前,我省已发布的试点险种比较少,品种不够丰富,尚不能满足企业控制风险、全面保障的需求。

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还不够强。我省科技金融还没有打破单一机构的产品局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科技金融创新局面没有形成,现有的扶持政策和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的匹配度不高,还没有研究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规划和机制。

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机制不完善。已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政策的落地情况不佳,缺乏系统性推动构建科技金融发展政策体系的具体运行机制和鼓励科技金融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科技金融发展亟待深化落实。

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发展力度的建议

强化间接金融扶持,引导信贷资金流向科技企业。一是建立专业化特色金融体系。建立以政策性信贷为主、商业性信贷为辅的间接融资体系,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科技银行”,扩大科技信贷比重。二是鼓励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科技金融的扶持或补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科技企业的发展规律和生命周期,定向设计适合的科技金融产品。三是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做大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支行以及全省“千人计划”创投中心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四是建立融资性信用担保体系。以市场为主导,以科技企业需求为目标,鼓励各地按不同比例出资建立“科技信贷风险池”“信保基金”“转贷基金”机制,发挥政府性质的担保机构的作用,做到科技型企业发展“有力可借”。

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打通直接融资渠道。一是继续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挂牌新三板,推动国家优先做实科技企业的“转板制度”,鼓励科技创新实现科技企业家的梦想。二是建立并做活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增强股权交易中心风险管理、资本集聚和企业辅导等功能,探索发行定向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债股结合产品等融资工具。三是积极动员各地加快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实质性运作。我省已经设立规模600多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政策,关键是要加大力度落实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科学设计科技产业投资的母基金,积极培育和引进科技型投向的天使基金和创投机构,形成氛围良好的直接融资服务朋友圈。

做大科技保险,为科技企业融资多上一个安全阀。一是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扶持引导力度。尽快制定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调整财政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可投保范围和保费补贴企业范围,加快建立科技企业创新等级划分层级对应补贴机制,进一步拉大财政补贴差异,可将最高补贴比例提高到80%,最低补贴比例下降为30%。二是鼓励保险机构产品创新。建立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的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机制,针对科技领域风险特点,大力开发新险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系统推动提高全社会对科技保险认知水平。把科技保险与科技金融、科技发展、打造投资环境相结合,力争形成政府、科技、保险和社会四力合一的发展态势,共同推动科技保险的健康发展。

做实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夯实科技金融发展基础。一是建立省市县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以金融企业为主体,加强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开拓与组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符合其成长周期的分阶段金融服务。二是推进省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科技产权及技术转让市场,为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提供交易、抵押、估值的场所,规范资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三是做大做强科技金融服务实体机构。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金融服务平台,科技金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拓展“网上科技金融超市”的功能,学习推广苏州、杭州等地和中关村的先进经验,加快整合科技银行、保险、证券、创投、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资源。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完善政策顶层设计。尽快出台我省细化具体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科技信用等具体管理操作办法。二是健全配套服务功能。加快包括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民间借贷信息的“三位一体”的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建立科技企业动态数据库,规范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机构,通过探索设立各地的人才引导(发展)基金等措施,吸引一批熟悉科技金融运作、拥有行业背景、精通现代管理的人才来浙江发展。三是强化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政府一把手牵头的科技金融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财政、科技、人行、金融办、银监、保监、证券业协会以及各大一级分行以上级别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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