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目前,我省高校虽然科技成果丰富,但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有限,高校科技创新对广大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贡献率有待提高。
存在问题
管理体系不健全,抑制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动力。高校科研绩效评价仍重项目、经费、论文和科技奖励级别等指标。轻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导致直接满足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较少,成果转化的有效供给不足。高校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滞后,分配方式和比例在政策上缺乏明确规定。省属高校领导对专利成果转化意识上仍有顾虑,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削弱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资金体系不完善,抑制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活力。中试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突出。科技成果从开发到应用需经历研究、中间试验、商品化三个阶段,其中中试环节尤为关键,资金需要量大、风险系数高。目前企业多直接购买成熟的产业化技术,政府主要在项目完成后实行后补助支持,我省高校多不具备自主进行中试的能力,使得部分科技成果得不到及时转化。创业投资起步较晚,创业板能聚集的资金有限,风险投资在市场准入、实收资本金制度、企业组织形式等方面尚存障碍,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有限。
服务体系不完善,抑制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效率。我省直接参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单一,难以提供差异化服务。进行要素配置的科技大市场和技术经纪人市场少,跨区域或综合服务能力强的更少,科技中介机构不少,但还局限于“牵线搭桥”式服务。权威的科技成果价值机构缺乏,专利和成果的价值界定模糊,不利于交易。
企业承接能力不足,抑制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效果。广大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在校企合作中习惯直接获得全部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双方技术落差过大,科研成果转化的成本和风险基本转移给了高校。在我省产业集群中,技术引进后很易被模仿,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有效需求不足。
发展建议
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一是改革高校财政拨款和考核体制机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对高校科研和人才培养作导向性资助。借鉴美国经验,将地方政府财政拨款与高校服务地方经济成效直接挂钩。推动高校建立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加大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横向课题评价指标。加强省属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二是完善科研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细化和补充《关于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内容,做好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鼓励高校出台政策,通过抵换工作量、上调薪酬水平、拥有技术转让的部分收益或股份、科研经费财务报销更灵活等举措,支持科研成果转化。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增强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扶持力度,探索中试环节风险共担机制。充分发挥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创投机构积极参与,对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给予不同的风险补偿,如对种子期与起步期项目给予更高比例的补贴。鼓励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吸引天使投资和私募基金。支持区域股权市场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对接。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高科研人员创新效率。以网上技术市场为依托,促进科技中介机构规范化发展。引导高校单独或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委派专人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在国外从事技术转移的留学人才和外籍人才来浙创办技术中介机构。完善技术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加快壮大懂业务、善经营、精投资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和学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和枢纽作用,借鉴北京市科协的做法,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规范,提供转化评价、项目促进及培训等服务。
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提升科研人员创新效果。一是加强重点孵化基地建设。结合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建设,引导高校将优势学科群对接产业群。针对我省各产业集群产品类同及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较低的情况,从中遴选50个孵化基地,鼓励高校与区域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5年共建,为区域中企业的现场管理和公共技术提供系统化支持。这些基地应由省、市、县政府共同给予财政支持,并纳入对高校的绩效考核。二是健全校企科技人员互动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和块状经济专家服务组制度,并尽快推动相关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科技人员到高校课题组反向挂职进修。以项目为载体联合培养人才,使企业需求和高校科研活动有效对接,提高对科技成果进行二次改造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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