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辉委员:光伏发电,走得再快些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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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存辉委员:光伏发电,走得再快些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徐建平   字号:[][][]

据联谊报    鼓励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发展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不仅有利于推广清洁能源,也有利于促进农户和村集体增加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一些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共同探索出了“光伏强村、光伏富民、光伏扶贫”等模式,并将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既保护环境又造福农民。但大部分地方没有地方补贴支持,居民收益难以保证,导致户用光伏推广缓慢。部分地区电费补贴发放不及时,发放周期甚至长达6个月以上。户用光伏发电并网接入时间长,从申请到完成并网需2个月左右。光伏贷金融产品不健全,银行光伏贷业务成本高、标准高、额度低、效率低。此外,国家逐年下调了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一些地方补贴也逐渐取消,补贴下降速度已远超预期,加剧了企业经营压力。

为此,建议针对户用光伏发电与一般电站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户用光伏发电可参照扶贫的补贴标准执行。参照浙江运作模式,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资源状况出台地方补贴政策。银行加大光伏贷力度,并降低利率水平,提高项目服务效率。

制定户用光伏发电设备标准

当前,提供户用光伏发电设备的,有光伏行业品牌企业,也有一些实力弱的企业,这些企业信用资质、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等参差不齐,甚至有部分光伏发电设备的经销商、代理商、集成安装商以次充好,安装操作不规范,利用居民对户用光伏安装和售后服务缺乏了解,用低价吸引居民,电站质量难以保障,安全隐患堪忧。

为此,建议国家能源局授权或组织成立户用光伏发电设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出台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及设备规范、标准及体系,规范光伏发电产品的市场准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对经销商、代理商、集成安装商的专业性要求和售后与运维责任,杜绝虚假宣传,避免因非专业性安装而导致的电站质量安全隐患;明确和建立相关监管主体和职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深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2017年底,《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相继发布。根据通知规定,企业可以通过直接交易、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等三种模式实现市场化交易。同时,通过适当降低纳入试点项目的度电补贴标准,倒逼投资方降低系统成本,推动早日实现用电侧平价上网,为最终完全取消财政补贴奠定基础。

但是,《通知》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交易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分工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还未作出细致规定,导致地方试点项目申报时,电力主管部门和新能源主管部门交叉管理,缺乏明确牵头及配合单位,不利于开展试点项目等;申报材料中要求电网企业出具试点申报相关支持性意见,包括电力消纳能力承诺函等,间接对试点工作的开展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得电网企业对试点项目申报缺乏积极性。

为此,建议明确试点工作的支持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重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工作,为后续全面开展打好坚实基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分布式发电试点项目编制电力消纳能力评估报告,组织公开评审,邀请电网企业参与评审并提意见,提高电网企业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的积极性,降低其责任担当风险。同时,尽快组织出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开展的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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