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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机关倡议建设无烟机关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张丹丹    时间: 版面: 字号:[][][]

据联谊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央文明办 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等精神,近日,省政协机关发出建设无烟机关倡议,在控烟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无烟环境建设,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省政协无烟机关建设是全社会无烟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政协机关践行健康中国、健康浙江理念的重要举措。倡议要求,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响应无烟机关建设工作,并按《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省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公务活动中带头不吸烟、不敬烟、不接受敬烟,带头控烟、禁烟、戒烟,互相督促提醒;做到不在办公区域吸烟,不在禁烟区域吸烟。省政协机关干部要主动向身边亲友宣传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提高防控烟草危害意识和能力,鼓励并帮助吸烟者戒烟;主动劝阻并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做好义务宣讲员,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文明风尚的形成。省政协机关干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倡导健康行为方式,共同营造维护无烟机关清新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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