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举办省级、副省级市政协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专题研讨班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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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举办省级、副省级市政协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专题研讨班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5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廉维亮    时间:2012年6月15日 版面:第2版 字号:[][][]
  本网讯 全国省级、副省级市政协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专题研讨班13日至1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王国卿在开班式上作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努力开创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的辅导报告,围绕《意见》颁发的意义、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和亮点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解读。王国卿强调,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认识《意见》颁布的重大意义,把《意见》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要对照《意见》,认真思考提案工作如何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上下工夫,为提高提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提案工作的活力与成效作出贡献。
  研讨班上,来自全国30个省级政协、15个副省级市政协的130余位政协提案工作者通过集体学习、分组讨论、典型发言等形式,对《意见》颁发的重大意义、主要精神和如何贯彻好《意见》要求,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颁发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人民政协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意见》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政治性、政策性和指导性都很强,有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既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空间,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家表示,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提案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刘志忠、刘峰岩、孙淦参加本次研讨会。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斯鑫良、宁波市政协主席唐一军分别在开班式上致辞。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湖南省、深圳市、宁波市、成都市政协结合各自省市提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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