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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港签署文化交流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7日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时间: 版面: 字号:[][][]
  本网讯 6月26日,《浙江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化交流与合作协议书》在香港签署。正率团在港访问的省委副书记李强出席并见证协议签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和浙江省文化厅负责人签署协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汤黎路等出席签字仪式。
  据悉,此项文化交流与合作协议是内地继上海之后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签署的第二个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浙港两地文化交流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提升到了一个新层次。根据协议,双方将不定期地举行会议或会面,就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事宜进行磋商,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文化艺术机构及艺术家在艺术人才培养、学术研究、青少年文化交流、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发展与传播。
  签字仪式前,李强与曾德成等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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