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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提案正能量 服务科学发展大局——十届省政协提案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别蒙 孙开颜 罗建军    时间:2013年1月23日 版面: 字号:[][][]

  本网讯 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以提案形式建言献策,经审查立案3752件。省委省政府和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所有提案均已办复。其中,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被采纳的1886件,占提案总数的50%;部分采纳的1688件,占提案总数的45%。另外有178件提案确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未能采纳,各承办单位也均认真地作了说明。十届省政协的五年,不断开拓创新是提案工作最大的特点,注重质量、讲求实效是提案工作的亮点。

  协商议政促发展

  五年来,提案围绕我省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战略决策,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这些提案犹如“点睛之笔”、“助推之力”、“创新之智”,推进了浙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也为浙江“十二五”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部署,提供了宝贵的依据和参考。2008年,实行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五个一”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2010年,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对省政协报送的9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重点提案逐一阅批,有力推动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2011年,“两任省长接力办好提案,成为我省政协史、我省多党合作史、我省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段佳话!”省政协主席乔传秀高度评价民盟省委会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案我省支农资金管理效益的建议》第15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办出了实效,办出了成果。2012年,根据提案工作新形势,提出提案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协商性、建设性、求实性”的“四性”要求,推动省金融办在办理发展县域金融、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提案时,出台了《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金融办、省经合办、省经信委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提案的落实。针对提升文化创新力方面的提案,经过认真办理,许多建议在省政府出台的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中得到具体体现。通过不断丰富提案办理协商方式,提升办理实效,推动提案人提出的不少意见建议,采纳到《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政策法规和文件中去。

  贴近基层接地气

  十届省政协始终坚持把服务群众、富民安民作为提案工作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引导委员们围绕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低收入人群增收、社会养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不断提高提案“可办性”。注重吸纳民意,提高提案的务实性。积极探索利用网络等渠道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提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年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并编印成册,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使提案更能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如结合办理加强社会保障等提案,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省人力社保厅加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我省社会保险实行制度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全民社保。结合办理发展居家养老的提案,省民政厅采取了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公共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努力促进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省工商局以办理食品安全相关提案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制订出台《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在全省2413家商店设立临保专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监管死角。

  提案工作重创新

  十届省政协提案工作与时俱进,坚持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实效,营造提案工作的“正能量场”。在全国政协系统首次采取通过微博与网民互动、将“四性”要求融入到具体提案工作,上下左右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初步构建,并创新提案督办方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进一步规范了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流程;增加了主席、副主席督办件,扩大了重点提案数量,提高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效应;首创了“打包督办”系列提案的形式,对提案中集中反映的民生问题,选取一个专题的相关提案,“打包”进行集中督办,取得了良好实效。通过网络直播公开办理提案,增加提案办理透明度。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和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五年来,共选择了15家主要承办单位进行民主评议,以民主监督的形式推动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

  五年来,省政协提案工作每每有重点,年年有突破,不断营造新机制。2008年,省政府根据政协重点提案的办理要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2009年,重新修订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2011年,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历时三年三易其稿形成了《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正案),为提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2012年,结合我省实际,省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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