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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来浙调研城镇化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8日  来源:信息宣传处   作者:    时间: 版面: 字号:[][][]
本网讯    6月6日至8日,全国政协“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积极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来浙江调研。调研组一行前往嘉兴、杭州的街道社区实地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调研组组长陈晓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全国政协提案委领导徐辉、王秀峰、胡晓义、张少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顾问王建满,省政协副主席陈加元等出席座谈会。
近十多年来,我省始终将新型城市化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规划与建设齐头并进、城市与产业互动发展、城市与农村联动共进、功能与内涵加快提升、试点与面上全面推进,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子。到去年年底,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3.2%,高出全国约11个百分点,城市化产生的社会综合效益日益明显。在交流讨论中,大家认为,要特别关注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及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城镇化发展不仅是把房建高、路修宽这样简单的造城运动,而更应关注如何实现“人的城镇化”,要去真正地关注农民的需求,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让农民真正像城里人那样生活。要积极探索深化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特别是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让农民带着资产和资本进城。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尊重历史和自然,通过市场的作用,实现土地城镇化和“人的城镇化”的科学有序发展。
陈晓光说,浙江的城镇化发展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陈晓光强调,城镇化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要尊重人口转移的客观规律,有序推进,积极推进。违背规律地强行使用行政手段来控制城镇化,会错误地配置资源,不利于城镇化的健康长远发展。城镇化的核心任务是实现“人的城镇化”,要高瞻远瞩,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将城镇化视为一项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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