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08月3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汤媛媛 通讯员 叶春 时间:2013年8月29日 版面: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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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省委8月26日召开的省政协第13号、72号两个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透露,我省今后将着力完善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强化协同创新,鼓励支持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今后,企业的各类研发费用将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
今年省政协全会上,由致公党省委会提出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和民建省委会提出的《加快我省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两个提案,被确定为省政协重点提案,由省委常委、秘书长赵一德领办,省政协副主席陈加元督办,省委政研室主办,省经信委、科技厅、人力社保厅、商务厅、银监局会办。赵一德、陈加元出席提案办理座谈会。
这两件提案,从不同角度对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提出了具体建议。如针对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提出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夯实科研基础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等建议;针对有效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提出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突破我省高端制造业产业瓶颈、实施国际化战略培育制造业全球竞争优势、推动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等建议。
提案主会办方透露,两个提案的建议内容已充分吸收在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中。下一步,全省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其中,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是重点之一。据悉,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企业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其成本150%摊销、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并拓展应用到中小企业购买技术和发明专利、企业在大学和科研机构设立实验室等费用支出领域。我省还将探索建立省高校科技创新联盟与成果转化中心,建立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机制,解决科研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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