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汤媛媛 时间:2014年1月23日 版面:第1版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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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会一结束,省政协就向省政府报送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协商纪要》并附各界别集体协商意见。这是省政协执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一号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政协浙江省委员会2014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的具体行动。根据“一号文件”要求,省政府要“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在政协全体会议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协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把政治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为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省委办公厅于2014年1月13日印发今年“一号文件”,主题就是2014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2014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指出,今年将围绕2014年省委全会重大决策,省政府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重大部署,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等5个方面,开展政治协商。《计划》对每个协商议题的协商形式、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协商准备、协商活动、协商成果报送、协商意见处理反馈和组织实施六大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围绕2014年省委全会重大决策开展专题政治协商,《计划》明确要求,省政协在召开协商会议前组织参加省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和有关专委会,围绕协商议题,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前期调研,了解各界民意,认真研究协商文件材料,形成集体协商意见,起草协商意见建议材料,做好协商准备。在协商活动时,明确省委书记到会讲话,省委副书记听取协商意见。省政协根据会议协商情况,在会后2天内形成《协商纪要》报送省委。省委要“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所提的意见建议,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在省委全会后1周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协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号文件”的出台,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政协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省政协协商民主更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政协协商民主在浙江实践迈出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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