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 委员、群众代表和县政协主席发言要点摘录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要闻 >>正文内容
第二十二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 委员、群众代表和县政协主席发言要点摘录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6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时间:2016年5月21日 版面:第4版 字号:[][][]

编者按:520,省政协举行第二十二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围绕“加强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协商建言。17位省政协委员、8位界别群众代表以及2位县政协主席踊跃发言,现辑录现场发言要点,供读者参阅。

 

 

据联谊报

 

王澍委员:保护古村落原真性,保持历史沧桑感

 

 

建议从保护地域文化特色原真性的标准出发,在不同地域保护足够数量的古村落,使之连续、成片;保护古村落,不是拿着保护资金来粉刷一新,不是变石子路为水泥路,而是在加强保护时要尊重、保持古村落的历史沧桑感,使古村落有古意;要从历史脉络、生活方式、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出发,正确规划设计保护古村落,不仅仅注重样式的保护,更注重文化符号的传承;当前新农居设计水平低,高水平的设计师要下乡,根据村落建设肌理、历史文脉,处理好建新村和保护古村的关系,尽快提高浙江乡村规划和民居设计水平。

 

张跃进委员:保护利用要注重顶层设计

 

 

建议注重顶层设计,由省领导挂帅,统筹古村落保护利用职责,整合力量,合力推进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抓住亮点、兼顾一般、打造特色的原则;健全古村落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古村落专项调查,制定和完善全省古村落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突出资金、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培育新型业态,积极推介宣传,合理保护利用。

 

沈少春委员:开展专项普查,分级分类保护

 

 

建立完善保护利用制度,配套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古村落保护整治措施,成立统筹机构;深入开展专项普查和宣传,建立分级分类保护体系,进行常态化、活态化的保护;根据各村落特色,结合本地城乡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制定古村落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落实专项财政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古村落的保护利用;推进古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汪传凯委员:鼓励乡贤返乡

 

 

当下古村落呈现人才净流出,乡贤文化凋敝,古村落的衰败也就在所难免。为此,呼吁各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包括户籍、土地、宅基地、养老医疗保险等),倡导外出创业的企业家、知识分子、海外华侨和各级退职领导干部、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返乡创业、“告老还乡”,为发展新农村、保护利用古村落作贡献。

 

光泉委员:要让古村落原住民心灵有所安放

 

 

保护古村落,不仅仅只是留下物质空间,而是要留下记忆、习惯、仪式、信仰等非物质文化。留住原住民,留住人就能留住生活细节、乡土风情,使古村落有记忆、可回味;要加强古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让原住民充分地享受到现代文明,悠然生活在古村落中;古村落利用不能过度商业化,要让原住民的心灵有所安放,让古村落的文化有根。

 

刘芸委员:一村一档,建立古村落档案数据库

 

 

建议建立协调统一的古村落保护平台;省财政要进一步支持建立统一的古村落档案数据库,数据库要内容全面,一村一档,保护与利用相结合,记录传统遗存、自然风貌、民俗文化;将古村落的档案纳入规划与考核;加大古村落民间档案的收集利用力度;利用村文化礼堂等,展示古村落档案,使之成为文化旅游的内容。

 

王洪涛委员:鼓励“五有”新人“上山下乡”

 

 

村落是族群的聚集地,有其自身的建设肌理、格局,不能在新村中把古村形神破坏掉;珍惜古村落的沧桑感,同时要注入现代生活的基本要求,使其焕发出新生命;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动力在于其文化价值,保护主体是村民自身和社会力量,要鼓励有经济能力、有文化素质、有乡愁情怀、有创业意识、有集聚影响的“五有”新人“上山下乡”。把科学保护利用古村落的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的教育培训内容,干部要懂得古村落保护利用,树立保护利用的典型样板加以推广。

 

邵清委员:再造融通历史和当下的活态乡村生活

 

 

古村落保护要在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中统筹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眼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着眼于乡村的生态与进步,再造融通历史和当下的活态乡村生活。要让有想法、有能力、有知识的人愿意并能够回到乡村安居乐业,以生产方式转型实现农村社会分工升级,推动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融入古村落,实现乡村生活物质形态的修复、保护和乡村非物质文化生活的传承、创新的统一。

 

祝一君委员:古村落要整体加以保护

 

 

古村落要整体加以保护,除建筑主体外,还要保护古井、古桥、古树以及古村落风貌格局;古村落保护要持续,而且要保一个成一个;对重要的古村落,政府可以以回购形式保护;鼓励乡贤回村和民间资本参与保护;要利用现代工艺对老房子进行加固整修;注重新村的文脉传承以及生产生活的协调。

 

张勤委员:不能拿着书本做古村落规划

 

 

建议依托大专院校学生,集中力量对我省的古村落资源进行调查,在充分了解资源的前提下,研究古村落的各种保护利用样式。当前有人是拿着书本在做古村落规划,建议培养一批真正懂古村落的规划人才,深入到古村落中去,根据古村落的民生、历史、文化做规划,提升规划水平。

 

陈剩勇委员:保护历史的同时也要创造历史

 

 

保护古村落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支持高水平的专业设计规划团队,做好新农村建设的设计规划,因为现在建设的新农村,几百年以后可能就是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保护历史的同时也要创造历史;一些列入重点保护的古村落,要防止乱建现代化建筑。

 

石正华委员:在保护的基础上综合利用

 

 

要做好古村落整体规划,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综合利用,保护中注重将景观形象与文化遗产的保护等有机结合,利用中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把古村落培育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使古村落在新时期焕发新的生命力。各地在古村落保护利用上有不少可行的经验或是沉痛的教训,建议进行总结,形成统一的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提升古村落保护利用效能。

 

徐海荣委员:加强古村落策划和研究

 

 

我省名镇古村众多,对其进行保护利用可以再造新的辉煌。通过系统策划和研究,将古村的地域特色展现出来,传承下去,使中华文化呈现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对于古村研究,要结合考古等领域的专家意见,做到学以致用,为民所用,推进古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徐继红委员:同质化会失去生命力

 

 

建议研究古村落保护方案时,要结合专家学者的意见,准确定位,对古村落分类保护。同质化的古村落保护利用会失去生命力,建议一村一档,发掘特色,限制过大的人流。国内外城市里有一些群体对于古村落的历史文化非常向往,建议锁定这个群体,分析他们个性化的需求,加大国际宣传,开发古村落旅游市场。

 

钱志远委员:重视历史文脉的发掘

 

 

古村落的保护既要注重古建筑的保护,还要重视民俗民情、村落文化的传承。要充分挖掘分布我省各村的众多名人资源。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各种历史信息的真实遗存,将其和文物保护等量齐观,更要在利用上充分考虑相互的结合,寻求资源效益最大化的保护利用方式。要尽可能地保留古村落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休闲旅游经济发展。

 

郭艺委员:政府和社会来共同推动

 

 

古村落保护要政府和社会来共同推动,要重视社会力量在资金和人才供给上的作用。建议改善古村落的生活设施;拟定古村落规划保护名录,进行有规划的保护,邀请文物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进行指导;建好村文化礼堂,引入乡贤,激活古村落的文化生态;利用民间资金,形成认领制度保护古村落;古村落要进行整体保护,同时引入旅游业态。

 

施妙方委员:重视村干部和村民的作用

 

 

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中,要重视村干部和村民的作用,建议配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合理处理好参与保护利用的企业、个人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罗国安(新昌县政协主席):成立专家服务团进行指导督查

 

 

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对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理念上更加一致,形成工作的协同效应,并出台更加具体的古村落保护开发意见,使之更具操作性;省级的有关院所要成立专家服务团,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指导和督查,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撑;设立古村落保护和开发专项基金,同时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指标、贷款贴息、税收政策上予以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中来。

 

陈政民(天台县政协主席):展现“浙派民居”的魅力

 

 

在全省大力推进千村“浙派民居”改造过程中,建议结合“诗画浙江”建设,从古村落的建筑意境、建筑格局、建筑形式和建筑风貌上萃取共性基因,不断丰富“大气诗意、兼容创新”理念内涵;深入挖掘各地建筑特色和文化遗存,提炼形成系统全面、特色鲜明的建筑谱系,为推进古村落保护利用提供遵循;出台鼓励政策,加强“浙派民居”能工巧匠培养,为古村落保护利用提供支撑。

 

汪衍君(界别群众代表):规划起点要高,但不能凭空想象

 

 

要提高对古村落天敌白蚁破坏严重性的认识,建议加大防治力度;古村落规划起点要高,规划者要深入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不能凭空想象,导致规划无法落地;要注重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可以用村歌、人物故事、村庄文化等丰富文化内涵;注重发动本村村民、在外知名人士成立村修缮基金会,缓解资金压力。

 

黄滋(界别群众代表):加强古村落“活态”保护

 

 

古村落是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双遗产”,具有物质与人文“双形态”,失去了原住民及其生产生活方式,古村落就失去了灵魂。建议加强“活态”保护,注重现有古村落历史资源的保护与延续,注重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提升,构建乡村伦理,研究产权流转机制,推进专业团队的参与,避免同质化,推动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使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洪铁城(界别群众代表):从灵魂深处去认识古村落

 

 

古村落不仅有古建筑,还要有人文气息,是人文、自然的综合体。必须做好前期调研,发掘资源特色;策划要先于规划,要有合适的形象主题定位、旅游产品设计;要向村民宣讲保护与利用规划方案;保护与利用不仅是出钱与技术,还要从灵魂深处去认识古村落的保护价值。

 

诸葛坤亨(界别群众代表):警惕建设性破坏

 

 

政府下拨的古村落保护资金,有的没有用在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上,而是拿去建一些假古董,如牌坊、曲廊、石栏杆、亭台等,与原来建筑格格不入;现在汽车越来越多,道路越修越宽,停车场越建越大,用材现代,破坏了农村乡土建筑文化的原真性;由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古村城镇化、园林化现象日趋严重,甚至有的重点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村都遭到各种建设性破坏。希望这些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郑思斯(界别群众代表):社会力量与村民本身是主体力量

 

 

古村落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要真正意识到主体是社会力量与村民本身。要为社会力量的参与创造各种各样的条件,除了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还要重视人的投入,使村民成为主动的保护者、志愿者,同时要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尤其是大量的志愿者参与。

 

周建华(界别群众代表):整合规划,多规合一

 

 

我省的水乡溇港古村很有特色,建议整合多项规划,将溇港文化和古村落保护利用作为核心规划,其他规划作为配套规划,使各规划之间有机衔接。因地制宜设计旅游项目,引进优质项目,在保护古村落的同时带来经济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黄健军(界别群众代表):发展古村落民宿

 

 

古村落保护工作要科学设计,传承建筑传统技艺,延续传统村庄肌理,弘扬工匠文化;要合力推进,各级领导要重视和关注古村保护与建设,多亲临现场给予指导,社会各界力量也要大力支持;要引进优质项目,发展古村落民宿旅游,让村民在家门口可以致富。

 

刘继慎(界别群众代表):破解产权难题,吸引社会资金

 

 

农房只能在本村农民之间转让,想参与保护利用的企业和个人担心投入巨资后难以得到法律保障。建议加快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租赁流转机制,鼓励产权转移,由村集体或政府收购保护;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开发模式,通过转让、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现有的农村闲置房屋;通过单体出让、整体出租延长使用年限等方式,消除法律障碍,允许企业和个人租用或购买产权,实现保护利用。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