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委员、群众代表和县政协主席发言要点摘录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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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委员、群众代表和县政协主席发言要点摘录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0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时间:2016年6月18日 版面:第4版 字号:[][][]

编者按612,省政协举行第二十三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围绕“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协商建言,服务助推中央和省委关于城市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12位省政协委员、2位县(区)政协主席和4位界别群众代表踊跃发言。现辑录现场发言要点,供读者参阅。

据联谊报

 

石正华委员:严格规范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部分物业管理水平不高,与管理上对行业准入门槛要求不高有较大关系,为此要提高物业管理公司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杜绝服务不良或是服务不可能到位的物业公司。做好对街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前期政策配套研究和服务工作。如未来街区制实施后,街区内公共秩序管理职责如何划分,公安、交通及停车等如何与物业一起管理,要加强政策研究。建议将物管费缴费情况纳入公民个人征信体系。营改增实施增加了物业公司税赋,建议其劳务工资能用以抵扣,因为物业公司主要支出就是劳务工资。总结经验,打造社区物管示范小区,建立行业标杆,然后有序推广。

 

何乐琴委员:制定地方性标准 提高物业缴费率

 

 

通过基层社区实地调查,发现当下社区物业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缺少地方标准,缴费率不高,评价体系不完善,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物业公司队伍流动性过大等。为此,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省级地方标准;尽快将个人缴纳物业费情况纳入个人征信体系;适当提高老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强化社区层面的监管手段;适时修订国家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价办法,对物业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防止一评定终身,促进优胜劣汰。

 

张心桥委员:建立协调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

 

 

社区物业管理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物业费挪用与使用不科学、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多、业主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建议正确定位物业管理的性质,将其作为准公共服务产品来看待;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重建设”转到现在“重管理”上来,切实维护业主权益,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建立物业成本测算体系,在物业公司、业主及政府间建立协调机制,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加大宣传力度,客观、公正报道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事件,正确引导舆论。

 

陈琪委员: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强化与社区自治相融合

 

 

物业管理是现代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就目前来看,首先,居民的期盼与物业公司能提供服务之间存在差距。其次,物业公司想提升自己,但受到资金、人员、政策等等限制。最后,居民自己应当承担应有责任。为此,建议适时修改完善物业管理条例,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大力推动现代物业管理产业发展,推广类“管家式”服务。因地制宜建立分类分等级的管理标准,并定期考核;加大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化素质;强化物业管理与社区自治相融合;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居民责任意识。

 

陈三联委员:政府要有更大作为 业委会要发挥更大作用

 

 

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政府还应有更大作为,特别是在诸如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等方面还要加强。业委会要发挥更大作用,最为关键是要选好人,要选用那些既热心又有担当的人;业委会要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治思维,积极履行职责,多做协调工作,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物业管理要按照管建分离原则进行招投标,本着对业主负责任的态度,加大对各种纠纷的调解力度;要合理有效利用小区公共资源。

 

李越伦委员: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从目前趋势来看,小区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以及与居家养老融合,是大趋势。当前亟需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作用。在增加少量成本的情况下,积极利用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水平。比如以智能化来有效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既可以降低劳动力等运营成本,又能确保高效运行。建议尽早将社区管理信息化规划做起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家居服务。

 

范柏乃委员:告别经验管理 走向科学管理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亟需从传统的经验管理走出来,走向科学化管理。眼下迫切需要全面提升水平,着重从科学化、法制化、网络化、制度化、民主化、标准化、平安化、组织化等方面来提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居民满意度,以此来满足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以增加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金克明委员:用法治思维提升 用契约精神自律

 

 

用法治思维提升社区物业管理,要有契约意识和法治意识。业主不缴纳相关费用的问题较为普遍,必须要树立契约精神,这在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中非常重要;目前物业合同还过于粗糙、粗放,有细化的必要;要建立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制度,并与缴费标准相挂钩,促使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合同,如果出现责任问题,要追究违约责任,严格按合同规则处理。

 

罗卫红委员:部门协调共治共管 提升管理效能

 

 

社区物业需要多部门协调,多元有效共治,可以由社区牵头,进行有效共治;建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住建、民政、公安等定期会商机制;协调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发商等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加强协商协调,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推动物业公司向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方向发展,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

 

尹健委员: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

 

 

目前社区物业管理层次比较低,与国外差距很大,有影响力的企业缺乏,管理方式粗放、碎片化。在深化改革中,要推进市场化,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注意处理好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的关系;要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处理好业主、物业公司、社区的关系;要加大信息化的探索,着力解决人才问题。

 

张雪樵委员:政府不能包办但要加强监管

 

 

物业管理是市场行为,政府不能包办,而应加强监管。需要发挥地方立法作用,用法律来保护业主权益,明确业主责任。物业公司准入要有门槛、有实力,包括资质和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很好地承担责任。

 

万亚伟委员:提升业主法律认知 制订业委会工作条例

 

 

物业服务是一个大市场,如今还是买方市场,需要不断培育。物业的矛盾主要方还是集中在业主身上,特别是业主对法律的认知还不完整。建议借助立法给业主委员会以法律地位;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编制专门教材,开展全员培训;要动员更多的党员干部参与到业委会管理工作当中来;要制订业委会工作条例,促进规范管理。

 

王顺章(德清县政协主席):坚持问题导向 精准精细施策

 

 

德清县在提升优化社区物业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特别是在“一把扫帚扫到底”与“打造全国最干净县”两方面总结了不少经验。眼下,特别需要关注老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政府重视是关键,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选好业委会主任非常重要,街道、社区要把好关。

 

占仁义(杭州市上城区政协主席):关注老小区 实行差别化管理

 

 

城市老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突出,必须高度关注城市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可持续性问题。要在保障基本物业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对准物业要实行差别化管理,特别是要积极拓展各种收入来源,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确保有钱办事、有人管事。

 

冯建明(界别群众代表):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 推行柔性管理

 

 

作为一名业委会主任,切身体会到社区物业管理一定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选配好业委会班子队伍,在处理一些利益、矛盾时要做好协调、协商工作。楼道长与业委会代表两支队伍合二为一更有利于工作。业委会要多与社区居委会沟通协调,在财务上由社区介入进行监督。业委会人员要公正公平干事。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要符合实际,接好地气,推行柔性管理。

 

沈继荣(界别群众代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问题需关注

 

 

目前,有的社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低于30%,有的则接近30%的续筹线,如何续筹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建议政府出台有关文件,确保采用多种方式,定期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合理使用住宅小区的公共经营性收入,按一定比例提留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同时按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定期分批向业主筹集资金。

 

舒文宣(界别群众代表):加强舆论引导 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业主既要享受服务、维护权益,又要履行义务、承担缴费等责任;要积极探索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新途径,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要积极探索物业费定价机制,通过业主自筹、房产开发提留和政府补助等多方面筹集资金。

 

朱立东(界别群众代表):减轻企业负担 扶持物业发展

 

 

由于目前大面积推广物业机器人的时机还不太成熟,因此对营改增以后,物业企业负担加重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另外,如保安、消防等特种岗位,培训费用很高,眼下物业从业人员流动过快,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负担,希望有关部门想办法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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