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发言辑要_政协要闻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要闻 >>正文内容
第34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发言辑要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时间:2017年6月1日 版面:第4版 字号:[][][]

编者按:526日,省政协举办第34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围绕“完善网约消费监管机制”协商议政。13位省政协委员、5位界别群众代表、2位县(市)政协负责人在会上发言,为我省大力培育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消费,积极推进消费结构升级,切实营造“放心消费在浙江”良好氛围真情建言。现辑录现场发言要点。 

 

据联谊报

 

尹健委员:把握底线,放手不放任

 

 

网约车消费如何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做到放手不放任?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好比“生物链”,出租车行业好比“产业链”,一个社会公认的名企好比“履带链”,为此,必须整体布局、把握底线、精准监管、企业主责。

引导服务软件更经济,在线路选择上要有选择性,不能唯一性,在费用上要有标准,增加透明度。引导服务司机更敬业,要像公交、地铁、高铁一样建立网约专职司机队伍。通过行业协会引导企业更自律。引导服务资源更优化,用大数据配置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共享。

 

苏挺委员:网约消费发展和监管要并举

 

 

网约消费经过一个阶段的发展,体量已经非常大,已经到了必须加强监管的阶段。

线下有门槛的行业,线上也应一视同仁,监管要到位。监管不是为了管而管,也不是为了限制网约消费发展,而是为了划出网约消费的红线,比如企业该交的税要交,该付的钱要付,该提供的服务要提供。网约消费监管还要设置一定门槛,有些行业必须有门槛,如果一昧任性发展会带来大问题。同时,还要注重安全防范,如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之间有安全栏,目前网约车并无此设置。

 

兰兰委员:在规范中促进发展

 

 

近几年,网约消费无论是总量还是覆盖范围都在飞速发展。在给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价廉物美的各类服务的同时,相应投诉也在大幅增加,连续两年排在服务类投诉首位,问题主要集中在网购商品质量与虚假宣传等方面。

面对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如何在规范中促进其发展,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完善相应的法律,商家、网络平台要加强自律,维护消费者权益才是各项工作的核心。

 

沈少春委员:加强网约订餐管理

 

 

目前,网约订餐第三方平台监管有待完善,应严把准入审查关,高度重视网约订餐食品安全,确保不让无证餐饮单位渗透到网络交易平台,工商、食药等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科室加大监管力度。对快递小哥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一边骑车一边抢单。

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发挥属地社区优势,对网约订餐商家的不法行为采取有奖举报制度。

 

汪传凯委员:共享单车乱象治理需多方努力

 

 

网约消费给百姓生活带来很多好处,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规制不全、监管不完善、立法滞后等。

去年下半年以来,共享单车在杭州发展非常迅猛,但这些各色租赁单车乱停、乱放,挤占道路等乱象不断上演,甚至影响了机动车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如何让共享单车这颗小苗长好、长壮,成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好帮手?

建议政府要加大监管,根据城市具体情况设置单车总量上限、停车范围,杜绝无序投放、停车。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也应该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不能“只管生,不管养”。建议设立停车“电子围栏”,同时,市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请勿忘了守法,自觉爱护单车,让这个业态有序健康发展下去。

 

陈剩勇委员:网约消费监管平台不能缺位

 

 

目前,网约消费面临的不仅仅是监管问题,还有市场秩序的建立、市场机制的培育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的努力,如网约车的准入、司机资格认定、平台的责权等。网约消费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准入标准,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地方法规。当前,网约消费中也存在资本的垄断问题,政府还要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管。

当然,网约消费作为一个新业态、新模式,完全由政府监管肯定是不行的,平台的监管也不能缺位。同时,还要注意网约消费中的安全问题,包括食品安全、消费信息安全、消费者人生安全等。

 

范柏乃委员: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协同治理机制

 

 

网约消费关联到线上线下两个层面,涉及到政府、企业、服务平台、中介机构、供给者和消费者等众多参与主体,迫切需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协同治理机制,促进我省网约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要加快构建网约消费的信用保障系统。以市场公平竞争为基础,以规范网约消费各方参与者的责权利为重点,尽早出台规范、保障和促进网约消费市场的地方法规。加快构建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落脚点,由网约消费供给者、消费者和政府共同参与的网约消费纠纷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制定各类网约消费服务的市场准入门槛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以大数据为载体,信息系统为手段,完善网约消费的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精准监管能力。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约消费公共治理平台。

 

金英子委员:加强对网约平台的诚信监管

 

 

我省网络经济和网约消费走在全国前列,极大地推动了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要让网约消费这个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要加强监管。

作为消费者和网约服务之间的桥梁纽带,网约平台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消费是在平台上发生的,一些网约消费陷阱的产生,有时候可能首先是与网约平台的技术漏洞有关,所以,当前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实行严格的准入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平台注册人的诚信监管。

 

金永玲委员:大金额网约消费需多重认证

 

 

建议对大金额的网约消费建立多重认证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马玉婷委员:莫让共享单车“坏”了城市形象

 

 

如今,插上互联网翅膀的共享单车迅猛发展,有效补充了城市慢行系统的不足,也带动了全民骑行的潮流。但是,与这些红黄蓝绿五彩缤纷的共享单车一起而来的,还有种种问题:供过于求、乱停乱放、过度占用公共空间等。这些问题,随着共享单车不断增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并不断放大,亟待解决。

无处安放的共享单车,已成为这个新兴行业的最大痛点。杭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如何让这些单车更加有序,成为政府亟须解决的一大问题,城管、交通、消防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监管,让共享单车骑上文明轨道,为城市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

 

田宁委员:网约餐饮虽然不好管,但不是管不好

 

 

民以食为天,吃是大事。我们公司员工每天大约通过网约订餐10001500份,这已是一个新常态。网约餐饮虽然不好管,但并不是管不好,首先要管好平台和商家。商家入驻的是平台,如果平台对商家没有很好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就必须严惩平台。对线上线下餐饮商家应一视同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该有的证照一个都不能少,要不定期对线上餐饮商家进行抽检。另外,充分发挥朝阳群众的监督力量,实行奖励机制。

网约消费、共享经济,已经势不可挡,政府一方面除了鼓励、支持、包容年轻人参与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一方面也要严格立法,有了法制,有了规矩,这些新业态、新模式才能更好服务群众,才能基业常青。

 

王利敏委员:莫让网购成为信息安全隐患

 

 

随着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网购这种便捷时尚的购物方式,也逐渐步入军营。由于网购需要提交官兵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部队驻地地址, 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时又要求购物者本人现场验货签收,这种新兴消费模式在给他们的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部队安全保密工作带来隐患。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在对网约消费进行监管的同时,重视部队信息的保密监管。

 

方向明委员:拥抱互联网,看病更方便

 

 

网络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医疗方式,能突破时间、地域的限制,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医疗知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是浙江的优势技术,目前,挂号、支付、导诊、诊疗报告查询等在很多医院的网络平台都可以实现。

网络医疗让传统医疗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改变了百姓的就医方式、健康管理方式、购药方式等,涉及到医药、医保、商保等一系列体系的重建,但核心仍然是医疗质量,医务人员唯有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杨国琴(杭州市下城区政协主席):规制网约平台的不当行为

 

 

网约消费蓬勃发展,现在百姓吃住行都已离不开网络。网络不是一个法外之地,任何消费行为都应在法律范围内,任何渠道的消费权益都应得到保护,对网约服务的监管必不可少。

网约车消费,是目前百姓出行的方式之一,调研发现,目前,网约车消费已向几个主要平台聚拢,车少、价格高,是群众的普遍声音,曾经以实惠为核心的网约车已不再实惠,高峰期的价格甚至已大幅超过出租车收费标准,服务司机也时有抱怨,认为没钱赚。建议要规制网约车平台,严惩平台在运营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积极鼓励有资质的平台公司充分参与竞争,给用户选择的自由。

 

余静漪(杭州市滨江区政协副主席):促进网约消费规范有序发展

 

 

网约消费这两年来发展迅猛,势不可挡,从最早的网上购物,到网约出行、送餐、旅游等,说明市场有需求。但在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不少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带来了很多乱象,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和城市管理。

构建良好网络消费环境,对政府的传统管理方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关键要厘清不同行业所发生的乱象症结在哪里,相应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能,加大处罚力度,加快完善网约消费监管规范机制,促进网约消费规范有序发展。

 

曹力(界别群众代表):对民宿加强资格核验

 

 

隐藏在城市居民小区里的民宿,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在Airbnb、小猪网、蚂蚁网等网约平台上网约量巨大。

这些消防、卫生、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的民宿亟须加强监管。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对此类民宿的界定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治安部门可采取网上巡查、实地暗访等形式,对未获许可擅自经营的民宿坚决一律取缔。加强对网约平台的监管,要求其对民宿加强资格核验。

 

吴建胜(界别群众代表):及时填补相应的规则空白

 

 

网约消费暴露出的问题,本质上还是监管效能未能匹配“新经济”要求所致。传统的监管方式如何适应消费行为由线下向线上的转变,已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对于网约消费市场的治理,既要尊重网络消费市场的特有规律,也要在治理力度上与现实看齐,及时填补相应的规则空白,如出台网约消费维权标准手册、明确网约平台主体等。

当前,单靠公权力的监管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还必须要靠行业协会的自律。对不同类型的网约消费应成立相对应的行业协会,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发展与自律并举。

 

蓝炜虹(界别群众代表):加强家厨网约外卖监管迫在眉睫

 

 

家庭厨房网约外卖作为近几年新兴的一种餐饮方式,已悄然在各地兴起,不可否认,这种方式既扩大了就业,又满足了食客的个性需求。由于微信等并非实名注册,监管部门无法准确监管,遇到问题,消费者难以维权。

建议尽快出台《浙江省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一套标准化的准入、审核、监管流程。在商户经营场所建立可视化系统,使监管者、网络平台提供者和消费者可以随时直观地了解食品的制作过程。利用大数据建立食品安全数据库及黑名单制度,形成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郑则阚(界别群众代表):加强网约车平台管理

 

 

在近期的一次统一整治行动中,杭州运管查处了10辆未取得许可且人车信息线上线下不一致的“快车”。这是杭州运管在《杭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颁布后,首次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我们也希望政府加大对网约车管理的执法力度,让乘客和司机满意,这个行业才能可持续发展。

 

陈劼(界别群众代表):从平台源头扼制网络假冒产品销售

 

 

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消费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据统计,2016年,我省实现网络零售10306.74亿元,杭州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城市。

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网络亦成为销售假冒产品的温床。与线下相比,线上政府部门监管力度相对较弱,违法侵权成本低。假冒侵权行为,会极大地损害企业的自主研发动力,必须从平台源头扼制假冒产品。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