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谊报 10月23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日前发布了全国首部省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域生态系统》(GEP核算标准)。
GEP是指特定地域单元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所有生态产品的价值,探索开展GEP核算是衡量绿水青山生态价值的重要方法。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在浙江等4个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2017年下半年,我省启动GEP核算标准研究编制工作。
我省GEP核算标准坚持综合集成、试点先行,彰显浙江特色,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步骤、生态产品功能量核算方法、生态产品功能量定价方法、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核算质量控制、核算成果汇总10部分。
作为推荐性的省级地方标准,我省GEP核算标准将采取开放性原则,根据最新的研究与实践成果,不断修订,迭代升级。同时,指导全省各地加快推进GEP核算及应用工作,重点推进GEP核算成果进规划、进考核、进政策、进项目,更好地发挥标准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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