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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30 来源:   字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124日在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冠巨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3908件,经审查,立案3752件,并案处理42件。其中,集体提案521件,委员提案3231件。未立案的114件意见建议,作为信息、社情民意和委员来信处理。
  省委、省政府和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所有提案均已办复。其中,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被采纳的1886件,占提案总数的50%;部分采纳的1688件,占提案总数的45%。另外有178件提案确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未能采纳,各承办单位也均认真地作了说明。
  五年来,提案围绕我省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战略决策,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提案中蕴含的重要信息资源和建议在省委、省政府制订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中得到较好体现,为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创业创新方面,委员们围绕大力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四大建设”和“系列浙江”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强的提案,不少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如,对于培养海洋核心竞争力、优先发展高端服务业、培育跨行政区大产业集群等一批提案,省发改委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予以充分吸收。结合办理建设“山上浙江”方面的系列提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7)》。结合办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提案,省建设厅会同有关单位采取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抓好中心镇规划建设、提升村庄规划水平等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省经合办以办理提案为契机,积极开展“天下浙商家乡行”活动,促进了“浙江人经济”和浙江经济的融合发展。结合办理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等提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培育和规范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若干意见》,省科技厅采取设立重大研究专项、搭建重大创新平台、推动网上市场发展等措施,促进我省一大批科技项目取得突破。结合办理发展县域金融、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提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进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委员们围绕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低收入人群增收、优先发展教育、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如,结合办理加强社会保障等提案,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省人力社保厅加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我省社会保险实行制度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全民社保。结合办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设立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提案,省教育厅等单位采取了优化专业和学校布局、促进中高职相互衔接、开展工学结合和校企结合等措施。结合办理加强我省农业人才培养等提案,经各方努力,促成了浙江林学院升格为浙江农林大学。结合办理健全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提案,省卫生厅将其作为新医改的重要内容,逐步在全省推行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结合办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省卫生厅等单位着力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标准管理和认证、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等提出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如,《抓住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契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提案,引起省委的高度重视,在出台的《加强和规范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见》中充分采纳了提案的意见建议。针对在公务活动中实施限酒令的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源头治理,控制公务消费,不断完善公务活动限酒制度。针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培训的建议,省委组织部调整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内容等。针对加大公务用车改革力度的建议,省政府成立了省公务用车改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实施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我省部分市(县)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委员们围绕加强和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化解信访矛盾、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管理等,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如,省政府在出台《关于实施“人民调解质量工程”的意见》、《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20082012年)》中,积极采纳了政协提案的意见建议。结合办理加强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提案,省委统战部采取了加强政治引导、创新教育培训、搭建参政议政平台等措施。结合办理创新管理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提案,省信访局认真采纳建议,做到信访工作“六到位”。结合办理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提案,省公安厅从试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人员权益等方面采纳了提案建议。结合办理加快立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提案,省人大出台了《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结合办理推进社会管理智能化的提案,省政法委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建设以“一卡三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从“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

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委员们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等提出建议,相关部门予以认真吸纳。如,省文化厅等单位充分吸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案的意见建议,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规划,制订出台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二五”规划》。针对提升文化创新力方面的提案,经过认真办理,许多建议在省政府出台的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中得到具体体现。结合办理加强新媒体管理的提案,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努力形成互联网正面主流舆论。

十届政协期间,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提高提案工作实效,提案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提高认识,始终把握提案工作正确方向

2010年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了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坚持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原则,坚持全局性工作的重要定位,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基本导向,坚持统筹协调的科学机制,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2011年根据提案工作新形势,提出提案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协商性、建设性、求实性”的四性要求,即在提案工作中要讲政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性,在办理提案中加强协商沟通;注重提案的建设性,以监督为手段,以支持为目的,寓监督于支持服务中;讲求实效性,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实效的原则。

常委会还坚持把服务群众、富民安民作为提案工作的宗旨,在提案中注重反映群众诉求,在办理工作中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在推动提案落实中注意解决好群众的具体困难,不断提高运用提案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新格局

协助建立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重要提案书记阅批制度。每年选择若干件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重要提案报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各承办单位重视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的办理。同时还选择部分重要提案,编印成《重要提案摘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后,交承办单位作为本部门办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落实。

进一步协助完善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制度。在已实行的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的基础上,省委书记带头领办重点提案,为建立省委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制度作出了表率。省长、副省长每年每人都坚持领办重点提案,特别是两任省长接力领办重点提案,体现了省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进一步加大省政协提案督办力度。2008年,实行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五个一”制度,有力地推动了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2012年,又增加了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重要提案件数,加大了督办力度。五年来,主席、副主席共督办重点提案56件、重要提案16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各专门委员会将提案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五年来共督办56件重要提案。

积极助推承办单位完善内部办理制度。通过召开培训会、表彰优秀承办单位、民主评议等方式,推动承办单位进一步健全办理制度、严格办理程序,引导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五年来,承办单位已建立起重点提案主要领导负责制、集体提案分管领导负责制、普通提案处室领导负责制等,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办理制度。 

(三)注重引导,不断提高提案“可办性”

努力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夯实提案工作基础。根据委员需要,每年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向委员通报党委、政府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向政府部门征集当年工作重点和调研课题,汇编成提案线索提供给委员;引导委员借助政务公开和提案工作网络平台了解和掌握实情,形成更多关注现实、操作性强的提案。

注重发挥党派团体参政议政的骨干作用。通过定期走访党派团体,召开党派团体提案征集会、联席会议等方式,提前向各党派团体通报政府工作重点和提案重点选题;通过推荐党派重点提案和评选优秀提案等方式,倡导党派团体多提务实性、可办性强的提案。

充分发挥专委会、界别组的重要平台作用,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提案。本届常委会特别重视政协专委会和界别提案的征集工作,积极引导专委会和界别组在调研视察基础上提出专委会和界别提案,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一批高质量的提案。

注重吸纳民意,提高提案的务实性。积极探索利用网络等渠道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提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年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使提案更能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

(四)务实创新,大力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

创新提案督办方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进一步规范了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流程;增加主席、副主席督办件,扩大了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效应;首创了“打包督办”系列提案的形式,对提案中集中反映的民生问题,选取一个专题的相关提案,“打包”进行集中督办,取得了良好实效。

通过网络直播公开办理提案,增加提案办理透明度。每年选择关注民生、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提案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公开办理过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了办理工作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办理实效。

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和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每年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选择三家承办单位,组织提案者进行民主评议,并及时反馈评议结果。五年来,共选择了15家主要承办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推动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

加强宣传,扩大提案影响力。强化重点提案办理的宣传报道,对办理过程中的调研、协商和办理座谈会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宣传提案工作,集中报道提案取得的成效,不断扩大提案影响力。组织撰写的政协委员提案履职纪实一文入选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的理论文献。

逐步公开提案和提案办理答复意见,让群众参与监督提案工作。在遵守国家《保密法》的前提下,将提案目录和部分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公布在网站和报纸上,让群众参与监督,促进提案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生活。

(五)完善制度,进一步促进提案工作“四化”建设

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协提案工作各项制度。五年来,修订了《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2009年)、《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2011年)、《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2011年),修订后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为推动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协助省委省政府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五年来,协助省委办公厅建立了省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重要提案制度。助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重新修订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2012年,根据中办发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协助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提案管理系统,在政协全会期间设立提案网络信箱和提案查询平台,方便委员查询提案。在闭会期间专门设立了提案工作论坛,及时上传和丰富相关资料内容,提高了提案工作效率。

五年来,提案工作在领导重视、各方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提案工作,必须坚持倾力服务大局、真情服务群众;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必须形成合力、发挥政协的整体作用;必须务实创新、不断激发活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社会关注”的提案工作良好格局。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与形势发展和政协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提案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重点提案遴选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还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和落实力度;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还需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委员,回顾过去,提案工作在实践中开拓前进;面对未来,提案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我们要以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新起点,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使提案在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注重学习与研究。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一届省政协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大批新任委员充实到政协队伍中来,亟需加强学习与研究,提升履行职能的水平。要全面准确、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十八大的丰富内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而共同努力。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213号、浙委办〔20121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新时期提案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新规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系统掌握提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规则和基本方法,增强通过政协提案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注重提高提案质量。正确处理提案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把提高提案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鼓励委员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情况可靠、分析准确、建议可行的高质量提案;进一步做好党派团体提案的征集工作,扩大党派团体在政协提案工作中的参与面;进一步调动政协各专委会和界别的积极性,把政协重点调研课题与提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将课题成果转化成提案。

(三)注重促进提案办理实效。要把民主协商和提高实效摆在提案办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承办单位拓宽协商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增进共识;继续坚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有效做法,处理好一般提案督办与重点提案督办的关系,整体推进办理工作;积极引导各党派团体、政协各专委会和各界别参与督办工作,加强对提案办理的检查与督促;推动各承办单位,在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的前提下,重点做好提案的落实工作,使政协提案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发挥实效。

(四)注重提案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发挥提案工作机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委员与各承办单位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帮助委员了解提案基本知识、提案线索和提案办理动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能力水平强的提案工作队伍;提升提案工作的办公自动化水平,利用网络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提案工作途径;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开办专栏、专题节目,促进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认知、支持与参与。

名词解释:

信访工作六到位指信访工作交办到位、领导包案到位、分类化解到位、督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和政策落实到位

一卡三平台:一卡指一卡通建设;三平台指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应急联动平台、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重点提案办理五个一即在主席督办重点提案过程中,要听一次办理方案汇报,参加一次办理调研,组织一次办理协调会,听一次办理过程汇报,参加一次办理会议。

提案工作四化政协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

中办发201213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201213号)。

浙委办〔2012134文件: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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