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_通知公告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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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4 来源:   字号:[][][]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提案及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和浙江省委的重大部署,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904件,其中全会期间860件,闭会期间44件。经审查,共立案867件,其中集体提案99件,委员个人提案768件。经主席会议审定,12个方面的15件提案被列为2013年度重点提案。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分别送交122家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建议被采纳的385件,占44%;部分采纳或列入计划采纳的453件,占52%;对因条件所限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29件提案,承办单位也认真作了说明。总体来看,提案涉及领域广泛,反映情况真实,研究分析深入,所提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方面,委员们就调整经济结构、打造产业发展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提出一系列建议,多数得到了采纳。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提案,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吸纳委员意见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关于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等提案,承办单位从统筹项目资金、规范农业设施用地、加强立法调研等方面着手,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管理和保护。关于做好“三改一拆”工作等提案,承办单位在制定《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中认真采纳相关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提案,承办单位在出台的《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破局任务分工方案》和《2013年度浙江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中积极吸纳了委员建议。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等提案,为出台《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和《关于支持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提供了良好建言。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委员们围绕加强社会保障、加大民生投入、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整治交通拥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如,关于提高民生财政投入绩效等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提案意见,在压缩省级党政机关经费、节余资金用于民生项目、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转变等方面,采取了切实措施。关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等提案,承办单位积极采纳提案意见,将“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实施意见”列入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等提案,助推承办单位出台《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扶持民族乡镇发展的系列提案,助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在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委员们围绕推进节能减排、空气污染防治、生活废弃物排放、生态资源保护、实现绿色发展等献计献策,很多意见被相关部门吸纳。如,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系列提案,助推县以上城市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数据;促进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的合作,实现了数据共享。关于京杭大运河水环境保护等提案,承办单位从优化运河流域产业布局、完善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和收集系统建设、严格项目准入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关于提高公益生态林补偿标准等提案,经反复沟通协商,委员意见建议被省政府采纳。关于以科技促进环保等提案,承办单位明确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领域的科研项目在政策和经费方面给予倾斜。
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委员们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创作繁荣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壮大网络正面主流舆论等提出建议,相关部门在起草文件和部署有关工作时予以采纳。如,关于增强网络正能量等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在研究起草《加强网上舆论工作的意见》中认真吸纳委员意见建议。关于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等提案,助推承办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设高教强省等提案,承办单位加快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等工作。关于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提案,承办单位从发掘戏曲资源,推动优秀广电节目制作传播,促进动漫、演艺、网络各产业的发展等方面制订了相应措施。
此外,提案中蕴含的其他重要信息资源和意见建议也在省委、省政府制订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中得到了较好体现。如:《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联动推进浙江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意见》、《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都较好地采纳了提案者的意见建议。
省委、省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使省委、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常态化。省委书记夏宝龙多次阅批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重要提案、《重要提案摘报》;省长李强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并亲自领办重点提案;3位省委常委和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均领办了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协商,使委员履职成果得到较好落实。在这里,我代表省政协常委会,向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理清工作思路,深化对提案工作的认识。
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委对政协提案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协提案工作的认识,坚持把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作为推进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方式、实现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在实际工作中,一是推进提案工作各个环节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发挥提案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作用。二是重视对薄弱环节的加强和创新。做好面广量大的非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工作,积极探索更为灵活有效的平台。三是整合各方力量,增加协商密度,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
(二)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民主的实践。
进行“公推协商”,改进重点提案遴选机制。重点提案选题首次尝试征求全体省政协委员意见,扩大委员参与面。通过初选、征求意见、协商沟通、研究通过四个阶段,使遴选出的重点提案更紧贴党政工作重点,更体现党派团体和界别的特点和优势。
开展“网上办案”,增强提案办理协商透明度。选择“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加强事前事后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全程直播办理协商座谈会,邀请来自基层一线、代表性强的群众现场参与互动。浙江在线相关专题直播页面点击率和微信公众平台推送量近13万人次,对我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发挥了推动作用。
尝试“打包督办”,破解提案办理协商难题。在认真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将委员关注度高的同类提案进行打包集中调研督办。选择“一老一新”两组专题提案:委员多年反映的“民族乡镇政策扶持”方面的7件提案和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空气污染防治”方面的12件提案,作为专题协商督办件,并以集中办理协商座谈会纪要的形式,对专题提案进行统一答复,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增强了答复意见的针对性。
组织“民主评议”,推动提案办理协商落实。在各单位自查梳理、初步总结的基础上,选择提案办理数量比较多的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厅作为民主评议对象,分别由3位副主席牵头,组织提案者与提案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推动承办单位对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提案进行全面梳理,促进提案建议的落实。
(三)推进协同联动,增强提案工作的合力和成效。
常委会把提案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中进行部署。主席会议定期研究提案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并进行部署,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主席、各位副主席分别督办重点提案、重要提案,推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在提案的调研和协商办理环节,尽量吸收同类提案的委员及相关专家学者参与,进一步深化提案建议,提出高质量的协商意见,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突出各党派、界别、专委会的功能特色。各党派、界别、专委会充分发挥专业和特色优势,积极参与提案办理方案制定、办理调研、协商座谈等全过程。各专委会除协助分管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重要提案外,还牵头做好专委会重要提案的督办工作,促进提案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加强提案工作的服务保障。及时与提案者沟通协调,做好选题交流、引导等工作,提高提案质量。密切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做好提案者、主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合力。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做好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经验,就新形势下做好提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要求、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如何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可办性;如何创新和规范提案协商办理方式方法;如何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如何提升提案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等,都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研究和改进。
三、2014年提案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常委会将按照全会决定的政协工作总体要求,以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为主要抓手,拓展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正确把握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合理提案数量,提高提案质量,切实抓好“提、立、办、督”四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引领作用,着力完善提案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实效和水平。
(一)抓好提案提出环节,夯实提案质量基础。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积极引导委员与党和政府“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围绕中心,关注民生,选好题目。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对委员提案知识的培训,组织委员深入调查研究,发挥自身优势,提出真知灼见。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界别组在提案组织征集中的平台作用,帮助委员拓展知情明政渠道,集聚委员智慧,提升集体提案比重。充分运用大会发言、调研视察、委员约谈、社情民意等履职成果,以提案形式促进成果转化。制订《提案征集实施方法》,修订完善《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和提升提案质量。
(二)抓好提案立案环节,严格审查立案标准。修订完善《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严格立案标准,不搞凡提必立。符合标准予以立案的,要加强分类甄别,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适当进行并案处理。对达不到立案要求的该撤案的撤案,该转化为意见建议的转为意见建议。完善提案审查工作机构,提高初审人员素质,把好立案初审关。注重提案委员会自身理论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提高审查立案质量。
(三)抓好提案办理环节,拓展办理协商形式。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213号文件和浙委办〔2012134号文件。坚持和完善省委主要领导阅批党派重要提案制度、省委和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政协重点提案制度。认真总结重点提案协商办理,专题集中协商办理,专委会和界别、界别组对口协商办理经验。促进提案承办单位与提案者、提案主会办单位沟通协商,扩大委员和社会参与度,创新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四)抓好提案督办环节,务求提案办理实效。完善重点提案遴选机制,修订《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和办理规定》,扩大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工作委员参与度。继续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适当增加省政协领导牵头督办提案件数,推动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发挥各专委会、界别组的专业和特色优势,坚持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制度,积极探索界别组对口督办形式,增强应办、可办、急需办提案的督办实效。推动量大面广的普通提案的协商办理,选择若干个提案中关注度高的问题集中进行专题协商督办。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组织提案者进行民主评议。
各位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我们要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做好新一年的提案工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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