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3年全省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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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3年全省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   字号:[][][]
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市、县(市、区)政协: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协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定于20143月至7月,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20102013年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1.评选范围为20102013年全省政协系统撰写的调研报告(参考省党政系统评选优秀调研报告的方法,省政协正副主席参与的省政协重点课题调研综合报告,副省以上领导同志署名的调研报告、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报告不参评)。各单位推荐篇数为: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2篇,省政协各专委会各2篇,各市政协各2篇、县(市、区)政协各1篇。
2.参评的调研报告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内容翔实、见地独到,结构严谨、语言简练,对促进我省(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3.参评调研报告请附上不超过1000字的摘要,凡有领导批示或被有关文件所采纳的,可将其作为附件报送。
4.参评调研报告连同《全省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以书面(附电子邮件)形式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一式10份(统一为word文档,A4纸,标题小2号字,正文4号字)。
5.参评调研报告署名限于调研报告的主要承担者和主要撰稿者,署名不超过5人。
二、组织工作
1.成立全省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和优秀调研报告的审定。省政协研究室调研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成立优秀调研报告评审组,负责优秀调研报告的初审。
3.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政协各专委会,各市、县(市、区)政协,具体负责本单位参评调研报告的推荐工作。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初选(5月底前)。初选候选篇目。
2.初审(6月底前)。由评审组成员以打分方式进行评审。
3.终审(7月中旬)。由评选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篇目。
四、奖励办法
1.评选奖项设一、二、三等奖。获奖的优秀调研报告以政协浙江省委员会的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的优秀调研报告由评选委员会汇编成册,公开出版发行。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430日前将推荐参评的调研报告送省政协研究室调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请与省政协研究室调研处联系。
电话:057187055283
传真:057187050677
邮箱:1955629873@qq.com
附件:全省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
 
 
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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