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胡本亮、陈世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_通知公告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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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胡本亮、陈世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12-31 来源:   字号:[][][]
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鉴于胡本亮、陈世权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逮捕,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撤销胡本亮、陈世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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