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在杭州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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