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二届省政协第十次民生协商论坛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十二届省政协第十次民生协商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4 来源:省政协办公厅   字号:[][][]

经研究,省政协定于2019627日下午举办以“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主题的十二届省政协第十次民生协商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 省政协主席、相关副主席、秘书长;

2.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3. 省政协办公厅主任及相关副主任,研究室相关副主任;

4.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前期

调研的界别组负责同志及委员、专家;

5.省政协相关专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

6.邀请参加和自愿报名的省政协委员、智库专家、界别群众代表、社会组织代表;

7.部分县(市、区)政协主席。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627日(星期四)下午230

地点:省政协办公楼一楼1号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论坛采取省政协委员自愿报名参加的形式。请各位委员于621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通过浙江政协网“浙江省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传真、短信、电话等方式,自愿报名参加论坛,积极报名发言。

联系人:孙剑飞,电话:05718705066313605715299,传真:057187053845

四、网络议政

614日至627日,通过“浙江政协•掌上履职”平台“主题议政”模块,开展主题议政(详见“浙江政协•掌上履职”通知)。

请各位委员积极参与“浙江政协•掌上履职”平台主题议政,多提真知灼见。

 

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9613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