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浙江省政协办公厅   字号:[][][]

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常委会会议列席人员:

经请示省委同意,定于910日在杭州召开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题

1.围绕“推动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开展专题协商;

2.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常委会会议前,举行2019年“浙江政协•崇学讲坛”第七讲,主题为:推动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二、会议时间

1.常委会会议:910日(星期二),会期1天;

2.崇学讲坛:99日(星期一)下午230分。

三、会议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电话:057188066888)。

四、参加人员

1.出席人员: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2.列席人员:各设区市政协主席,住浙全国政协委员,不是省政协常委的省政协副秘书长、专委会副主任、界别活动组组长、机关厅务会议成员和相关委员。

五、大会发言

大会发言分为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请围绕主题深入调研,积极提交大会发言材料,口头发言每份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时间:6分钟内),书面发言每份材料不超过3000字。大会发言材料的截稿时间为825日(星期日)下午5时,大会发言材料、发言人名单请通过浙江政协网“委员网上综合履职服务平台”、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联系人:孙开颜,电话:057187055279,传真:057187055679,邮箱:1005626202@qq.com

六、其他事项

1.请与会人员于99日上午到杭州之江饭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电话:057188066888)报到。

2.本次常委会会议议题重大,请各位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请假,请假须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政浙委发〔201825号)要求,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经所联系专委会主任审签后,于828日下午5时前送交第九次常委会会议秘书处负责人审批。

3.请与会人员着装得体,佩戴“常委会会议出席证”或“常委会会议列席证”出列席会议。

联系电话:05718705563387050652,传真:05718705563387050652

 

 

 

 

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9816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