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评选活动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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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来源: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字号:[][][]

提案各承办单位,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 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界别组,省政协委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推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协浙江省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和主席会议要求,省政协将开展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

二、评选条件

1. 提案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2. 提案针对性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 提案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改进工作有较为明显的作用;

4. 提案在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较明显的实际成效。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推荐

请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组,提案各承办单位和全体委员于125日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35件优秀提案备选件。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1.登陆“浙江省政协网站”,点击右侧“提案智能管理系统”模块,输入“用户名”、“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进入到系统页面,点击左侧功能表中“提案推荐”栏目,再点击“优秀提案推荐”栏目,对显示在右侧的要推荐的提案进行点击“推荐”按钮即可。

2.在“浙江政协•掌上履职”钉钉移动端,点击“提案管理”后,再点击“提案推荐”,再点击“优秀提案推荐”,对列出的提案进行点击“推荐”按钮即可完成推荐。

如果不具备网上推荐条件的,可以书面形式报至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二)初评

12月上旬成立由省政协各专委会、部分提案承办单位、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初评组,协商评选出优秀提案备选件。

(三)评选

12月中下旬由省政协负责联系提案委的副主席主持召开评选会议,听取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委会和部分界别组、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确定优秀提案名单(草案),报送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

经主席会议审定的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予以通报表扬。

请按照要求做好推荐评选各项工作。

联系人:王才祥(提案委办公室)  057187055651

        罗建军(提案委办公室)  057187055280

        徐睿杰(信息中心)      057187053838

                       

 

                        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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